海南18家饭店未达标被取消星级资格
创建时间: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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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于2012年8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12年度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近日,依据检查结果,海南省星评委对包括三亚金银岛度假大酒店、兴隆金银岛大酒店、东方富岛海湾大酒店等18家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饭店做出取消星级资格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此次复核工作是根据国家《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按照全国星评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此次被取消的星级饭店中大部分是由于酒店主体拆除,经营性质改变;装修改造时间超过1年,至今仍未正常营业;必备项目不达标,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等原因而被取消星级资格。
此次被取消的旅游饭店有:三亚金银岛度假大酒店(四星)、三亚明日大酒店(四星)、兴隆金银岛大酒店(四星)、兴隆港隆酒店(四星)、东方富岛海湾大酒店(四星)、海南阳光大酒店(三星)、三亚中苑大酒店(三星)、三亚东方夏威夷大酒店(三星)、三亚天涯度假村(三星)、琼海官泉谷温泉度假村(三星)、兴隆金新温泉山庄(三星)、万宁兴隆景天酒店(三星)、兴隆绿岛阳光度假村(三星)、万宁乐园酒店(三星)、兴隆万州太阳湖温泉度假村(三星)、海南新兴大饭店(二星)、三亚盛朝酒店(二星)、三亚椰涛海景酒店(一星)。(作者 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