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9日起厦酒店客房自主定价 政府定最高限价

创建时间:20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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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 实习生 彭怡郡)从本月9日起,厦门市宾馆、酒店、饭店、旅社、招待所、培训中心(以下简称酒店)的客房价格不必再备案,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近日,厦门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取消客房价格备案的通知,通知称,这主要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审批。

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客房价格,至少须稳定执行一段时间,不得随意在短期内频繁调整,以保持客房价格的相对稳定。各酒店执行的客房价格,必须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设置收费公示牌和其它服务收费价目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8”投洽会或其他重要会议期间,可能引起酒店客房价格显著上涨的,必须执行市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