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总结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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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星评办发[2011]第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为做好全国2011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总结,请各省级星评委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2011年度本省(区、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总结和处理饭店名单(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同时以书面(加盖星评委公章)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至全国星评办。复核工作总结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复核工作情况:派遣星评员总人次和工作方式、方法、手段等
二、 复核结果:复核饭店数量(含各星级)、处罚饭店数量(含各星级)
三、 目前星级饭店概况:在复核并作出处理之后,本地区各星级饭店数量及总数
特此通知。
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415室 (邮编:100740)
电话:010-65201415(周喜顺)、65201443(高敬敬)
传真:010-65256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