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征旅游饭店星级标牌 (含证书)工本费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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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星评办发〔2015〕22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文件精神,对每个旅游饭店发放一块星级标牌(含证书)的,自通知之日起免征其星级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