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五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结果公示(2023年第4号)

创建时间:2023-07-10         阅读量: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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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五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结果公示

(2023年第4号)

经饭店自愿申报、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初评,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最终评定后,认定高淳金陵大酒店,基本达到五星级旅游饭店标准。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序号地区饭店名称评定时间
1江苏高淳金陵大酒店2023年6月18日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1日。凡对该饭店评定五星级旅游饭店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1:00,13:30-17:00

联系电话:010-65126688-7536


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